索引号: 00249100X/2019-0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交警支队 发文日期: 2019-06-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码: 通告〔2019〕100号
《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19-03-20 16:47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3月11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平安杭州”网站发布了《公开征求<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网址为: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3/11/art_1229498458_27448.html),截至3月20日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我局共收到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建议139条,其中,明确表示赞成的58条,占比41.73%;明确表示不赞成的69条,占比49.64%;未置可否但提出其他意见的12条,占比8.63%。此间,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16条。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增加开放次数的有14条,占比12.07%。对此意见,在《公告》附注的“起草说明”中已作解释:一年开放12次,即平均每月1次可基本满足外埠人员来杭办事需求。1月内确有紧急需求多次来杭的,可在12次总量内自行调剂。

(二)建议加快公布具体操作细则的有8条,占比6.90%。对此意见,已在《公告》中作了初步明确,具体将在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内,提供模拟演示路径。

(三)建议对错峰限行政策区域进行调整有10条,占比8.62%。其中,对缩小和扩大限行区域的各占一半。该建议不直接涉及《公告》事项。

(四)建议放宽我市车牌摇号政策的有8条,占比6.90%。该建议不直接涉及《公告》事项。

(五)认为此举对通过摇号、竞拍取得浙A号牌的车主不公平,要求对浙A号牌实施同等或其他优惠政策的有49条,占比42.24%。该意见占比最大,也是持不赞成意见的主要理由。对此意见,在《公告》的导语部分已作明确,其目的是妥善解决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高峰时段进出杭的紧急通行需求,即对象为“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暂不涉及本市的小型客车。

(六)认为当前杭州“两网”建设已进入高峰期,道路供需矛盾紧张,从我市每年拥堵排名上升可见拥堵问题正在加剧。且杭州已对新能源车辆采取了放开政策,在此时节推出这一举措,因无法精确测算受益群体数量,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杭州的交通拥堵问题。特别是与当初从环保角度推出错峰限行政策相悖,仓促实施,不仅缺乏充分论证,而且会显得管理政策没有衔接性、缺乏严肃性,甚至会在今后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持此类意见的有27条,占比23.28%。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来看,该类意见阐述最为理性,也最难回答。

二、向社会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根据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在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需向社会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我局结合城市数据大脑道路运行分析,对上述第(一)至第(五)条意见均不予采纳。对第(六)条意见,经城市数据大脑数据分析,因急事通增加的出行量不会对高峰期交通产生影响,风险整体可控,故不予采纳。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3月20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19-0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交警支队 发文日期: 2019-06-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码: 通告〔2019〕100号
《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19-03-20 16:47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3月11日,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平安杭州”网站发布了《公开征求<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网址为: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3/11/art_1229498458_27448.html),截至3月20日征求意见阶段结束,我局共收到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建议139条,其中,明确表示赞成的58条,占比41.73%;明确表示不赞成的69条,占比49.64%;未置可否但提出其他意见的12条,占比8.63%。此间,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16条。现报告如下:

一、关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增加开放次数的有14条,占比12.07%。对此意见,在《公告》附注的“起草说明”中已作解释:一年开放12次,即平均每月1次可基本满足外埠人员来杭办事需求。1月内确有紧急需求多次来杭的,可在12次总量内自行调剂。

(二)建议加快公布具体操作细则的有8条,占比6.90%。对此意见,已在《公告》中作了初步明确,具体将在浙政钉APP、杭州市公安局“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的“非浙A急事通”模块内,提供模拟演示路径。

(三)建议对错峰限行政策区域进行调整有10条,占比8.62%。其中,对缩小和扩大限行区域的各占一半。该建议不直接涉及《公告》事项。

(四)建议放宽我市车牌摇号政策的有8条,占比6.90%。该建议不直接涉及《公告》事项。

(五)认为此举对通过摇号、竞拍取得浙A号牌的车主不公平,要求对浙A号牌实施同等或其他优惠政策的有49条,占比42.24%。该意见占比最大,也是持不赞成意见的主要理由。对此意见,在《公告》的导语部分已作明确,其目的是妥善解决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高峰时段进出杭的紧急通行需求,即对象为“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暂不涉及本市的小型客车。

(六)认为当前杭州“两网”建设已进入高峰期,道路供需矛盾紧张,从我市每年拥堵排名上升可见拥堵问题正在加剧。且杭州已对新能源车辆采取了放开政策,在此时节推出这一举措,因无法精确测算受益群体数量,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杭州的交通拥堵问题。特别是与当初从环保角度推出错峰限行政策相悖,仓促实施,不仅缺乏充分论证,而且会显得管理政策没有衔接性、缺乏严肃性,甚至会在今后陷入更为被动的局面。持此类意见的有27条,占比23.28%。从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来看,该类意见阐述最为理性,也最难回答。

二、向社会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根据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在征求意见阶段结束后,需向社会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我局结合城市数据大脑道路运行分析,对上述第(一)至第(五)条意见均不予采纳。对第(六)条意见,经城市数据大脑数据分析,因急事通增加的出行量不会对高峰期交通产生影响,风险整体可控,故不予采纳。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