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1-005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交警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码: | 通告〔2021〕7号 |
为配合“浙A区域号牌”设置和工作日高峰区域“错峰出行”调整,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关于调整“非浙A号牌”小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急事通”便民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1/5/art_1229063429_3831150.html)。征求意见时间为1月5日至14日,征求意见途径为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等。
截至14日17时,市公安局累计接到各类咨询、建议、投诉共计7689条,其中来电类2708条,各类信访渠道228条,电子邮件4753条。由于本通告与另外两个相关政策文件征求意见同时发布,有大量涉及其他两个文件的意见建议反映到我局。经梳理,除去上牌指标类、限行类意见建议外,对“急事通”便民措施的建议为76条,主要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议进一步放宽“急事通”的申领范围,将“浙A区域号牌”一并纳入。二是对增加省内号牌(“非浙A号牌”)的申领次数表示赞同。
经充分考虑群众意见,鉴于“浙A区域号牌”的高峰期通行范围远大于“非浙A号牌”以及考虑到错峰出行对“浙A号牌”的公平性等因素,暂不考虑对“浙A区域号牌”开放急事通。同时,对“浙A区域号牌”如遇病危急救送医等特殊情况,可随时拨打122求助,公安交警部门将在交通上予以保障。
特此说明。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