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借“新国标”实施契机以“分步分区”策略探索电动摩托车规范管理推动杭州智能网联与消费升级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深入分析了新国标实施后城市出行体系面临的新情况,并提出了以“规范管理代替简单禁止”,通过“分步分区”策略探索电动摩托车规范管理的系统性构想。该建议立意高远,既关注民生出行需求,又紧密结合我市智能网联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开展“三分”策略研究,夯实决策基础。建议实施“分车型、分区域、分步骤”系统化调研。聚焦中高端电摩差异化评估;按城市功能分区与流量分级试点开放路权;建立“禁止—试点—推广”过渡路径,先在产业集聚区、景区周边示范,逐步扩大通行范围,降低政策风险。 | 针对您提出的核心建议,即开展“分车型、分区域、分步骤”的“三分”策略调研以夯实决策基础,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市司法局、市治堵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与审慎评估。我们认真梳理了现行法律法规、城市交通发展现状及过往管理实践。经综合研判,一致认为,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和城市交通管理政策背景下,启动您所建议的电摩通行政策优化调整研究,目前尚不具备充分的可行性基础。主要理由如下: 我市对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实行的登记和通行管理政策,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除国家机关用于执行公务的以外,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内,摩托车不予登记。”这一规定是结合我市城市发展实际、道路交通结构、交通安全状况等多重因素,经过法定程序确立的地方性交通管理措施。此外,2024年公安部推出的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措施中也明确,地方对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若在主城区内试行电摩的分类放开,无论是分区域、分路段试点,都将打破现有禁摩政策的完整性。如您在建议中所关注的,“禁摩区”内任意起点至“非禁摩区”的通行需求,在实践中极易由线及面,形成事实上的路权开放,其效果等同于对主城区禁摩政策的整体调整,可能对城市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及通行效率带来难以预估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在现有政策未作调整前,启动此类研究的基础尚不具备。 尽管在上述核心建议上目前难以突破,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您建议中蕴含的治理智慧和发展愿景的忽视。相反,我们认为,您所提出的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绑定产业发展战略、完善配套支撑体系等构想,完全可以在我市现有政策框架下,找到新的着力点和转化路径,实现“一策多赢”的目标。 |
2 | 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守住安全底线。建立“车辆—驾驶人—行驶”全链条闭环管控。车辆须符合公告要求,依法注册、强制保险,可发放专用牌照;驾驶人落实资质认证与专项安全培训;行驶环节要求新增电摩预装智能网联终端,接入城市大脑,实现轨迹监控、超速预警、事故报警等功能,提升精准监管水平。 | 您提出的对车辆、驾驶人、行驶全环节实施闭环管理的思路,与我市当前加强交通综合治理的方向高度契合。虽然目前无法在“禁摩区”内放开电摩通行,但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非禁摩区域)以及现有车辆管理体系中,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1.强化车辆源头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及违规改装行为,确保市场流通车辆合规。市公安局车管所将严格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办理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对符合公告要求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并落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要求,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车辆上路。 2.严格驾驶人资质管理。市公安局将进一步优化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流程,提升考试质量,确保驾驶人具备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市公安局将联合交通、人社等部门,指导即时配送等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驾驶人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和专项培训,提升其守法意识和职业素养。 3.探索智能监管手段应用。您提出的“预装智能网联终端,接入城市大脑”的建议极具前瞻性。结合2025年7月施行的《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市经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探索应用智能网联技术。我们将研究制定相关数据接入标准和安全规范,鼓励企业开发并加装符合要求的车载智能终端,逐步实现重点车辆的超速预警、轨迹监测、事故自动报警等功能,为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数字化、精准化水平积累经验。这不仅是您建议中“行驶全周期智能监管”的有益尝试,也是我市打造“智慧城市”、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题中之义。 |
3 | 绑定产业发展战略,实现一策多赢。将电摩管理与杭州“296X”产业集群融合。打造智能电摩V2X应用试点;实施购置补贴、以旧换新等消费激励;针对即时配送和短途物流,引导更换合规智能电摩,联合平台企业规范运营,实现治理、产业、民生多赢。 | 1.打造智能网联技术应用高地。市经信局将牵头,结合“296X”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本地摩托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鼓励企业在符合国家公告要求的产品上,优先集成V2X车路协同、智能辅助驾驶等先进技术,并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或特定封闭区域内开展创新应用试点,为技术迭代和标准完善提供“杭州经验”。这可以将您建议中“试点区域投放高端产品”的设想,从路权开放转向技术验证和场景应用,同样能有效推动产业升级。 2.实施精准化消费促进计划。市商务局将在不涉及路权调整的前提下,探索符合国家标准的高端电动摩托车纳入“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下乡或特定消费券活动的支持范围,通过财政激励手段引导市民消费升级,购买合规、安全的交通工具,形成“政策引导—市场扩容—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同时,我们也将鼓励生产企业、销售商针对非禁摩区域市场,开发更多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优质产品。 3.规范城市商业物流车辆管理。针对即时配送等城市运行刚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我们将联合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业用车的安全管理规范。引导企业逐步淘汰超标、改装车辆,优先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在允许使用的区域),并利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对骑手交通行为的监管与考核。这既能提升行业的运营效率与安全水平,也是您建议中为“小哥打造幸福好评”的具体实践。 |
4 | 完善配套支撑体系,保障政策落地。规划充电、停车设施;优化考证上牌流程,推行便捷服务;多渠道宣传车型管理边界与合规驾驶知识,培育文明出行风尚,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 1.优化服务流程。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特别是在淳安县、建德市等允许摩托车上牌的区域,将指导属地车管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我们将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节点,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普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分类标准、登记规定、通行规则以及违法驾驶的危害,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市民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法合规选择出行工具,培育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3.推动设施规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等部门将在城市新建、改建道路和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各类车辆的停车、充电等需求,指导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布局,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
综上所述,虽然受制于现行法律法规,您提出的核心建议(电摩路权开放)目前尚无法采纳,但您建议中的其他宝贵意见,已在我市相关部门的多项工作中得到体现和吸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密切跟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结合杭州城市交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实际需要,审慎研究、稳步探索,力求在确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运行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回应民生关切,服务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杭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蒋晓晖
联系电话:1358845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