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0 14:35 浏览次数: 来源:交通管理支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我支队对2026年3月份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予以公告作废。查询电话:96345、12123。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超过一年清单.xls

          附件2.注销驾驶证清单.xls

          附件3.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公告清单.xls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9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0 14:35 浏览次数: 来源:交通管理支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我支队对2026年3月份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详见附件),予以公告作废。查询电话:96345、12123。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超过一年清单.xls

          附件2.注销驾驶证清单.xls

          附件3.校车驾驶资格作废公告清单.xls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