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增了5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4月14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起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拍摄的违法行为 |
1 | 丽景路支三路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2 | 余杭塘路登云路西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3 | 文一西路龙章路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4 | 天目山路紫荆花路北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5 | 科海南路夏铜街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6 | 文一西路崇义路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7 | 文一西路崇义路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8 | 省府路保俶路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9 | 保俶路宝石二路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10 | 文二路学院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1 | 文一路古翠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2 | 余杭塘路登云路西口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13 | 曙光路门耳茶室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14 | 文三路古翠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5 | 文三路黄姑山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6 | 回夏路周五路段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17 | 文三路工专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8 | 双富路铜鉴湖路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19 | 保俶北路文三新村公交站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20 | 霞鸣街知音路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21 | 四何路回龙雅苑东门南侧30米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22 | 霞鸣街创意路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23 | 余杭塘路紫荆花北路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4 | 余杭塘路学院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5 | 文二路保俶北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6 | 文一路教工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7 | 文三路万塘路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8 | 之浦路梧桐路南口(南向北)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29 | 远见街乐堤港门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0 | 胜南路新德佳苑西区东北门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1 | 科祥路科西路西北角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2 | 刀茅巷东园巷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3 | 花园岗街广丰路东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4 | 墩祥街长阳路西出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5 | 百井坊巷中山北路口西侧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6 | 庆春立交上闸道口(西向东)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7 | 湖墅南路仓基新村公交车站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8 | 玉兔路玉兔支路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39 | 玉兔路长乐路东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0 | 刀茅巷艮山中学门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1 | 杭氧街新德佳苑东区东南门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2 | 丽水路沙河弄东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3 | 学院北路隐秀路西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4 | 祥庆路杭行路北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5 | 浙江省人民医院门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6 | 慧云横巷武林国际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7 | 体育场路浙江日报门口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48 | 科兴街海普路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49 | 福临街普福家园北区南门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50 | 双凉环路全冯弄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51 | 草庄路金色黎明小区门口2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52 | 源聚路白石庙路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53 | 全冯弄采荷三小南门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54 | 开创街草庄万科门口 |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
55 | 笤帚湾路梵天寺路口 |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