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王成法、张定华、张永怀、张平珍、胡大伟
您好:
现房屋权利人要求你们将登记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辖区的户口迁出,经派出所提醒后,你们拒不迁出户口。根据浙江公字[2020]5号文件《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本所拟依职权办理户口迁出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三墩街188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本公告期限为10日。
迁移人:周平,320823********0425
迁移人:王成法,342421********1415
迁移人:张定华,512927********6895
迁移人:张永怀,340603********0411
迁移人:张平珍,422429********4827
迁移人:胡大伟,211223*******1616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
2026年1月20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25号
联系电话:0571-56301836 孙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