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5-07-08 17: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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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李彤、吴红萍:
因李丹、李彤、吴红萍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小河下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5年7月8日已将李丹、李彤、吴红萍的户口迁至杭州市上城区叶家弄*幢*单元***室,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小营派出所
2025年7月8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翰林街107号
联系电话:8718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