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5-07-07 1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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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日常办理案件工作中查获无主的涉案财物(详见附件),当事人至今未来领取,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虞警官,联系电话:0571-85229395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130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留下派出所
2025年7月7日
附:
无主涉案物品认领清单
姓名 | 物品特征 | 物品数量 |
无主 | 红米手机。 | 1 |
无主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