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5-05-08 09:50:47 阅读量:

腰其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告知如下:

2024年06月30日至07月01日,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按照上家指示,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汇禾领府等地使用你的QQ与上家进行视频通话,同时使用孔赛赛持有的手机号码拨打上家提供的被害人号码,帮助上家与被害人进行通话,致茶晴好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被骗人民币5000元(已退赔),属情节较重。2025年01月09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查证,案发时你十七周岁,对你减轻处罚。

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你的行为已构成诈骗,公安机关将据此拟对你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不送拘留所执行,并责令你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对拟作出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的,你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被告知人放弃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单位联系人:周泽波、周旭    联系电话:0571-88951223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25号    

邮编:310030     

注:采用邮寄方式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含听证申请)的,应于邮寄的同时电话告知以上联系人,否则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你的书面材料的,视为你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含听证申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5年05月08日



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5-05-08 09:50:47 阅读量:

腰其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告知如下:

2024年06月30日至07月01日,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仍按照上家指示,于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汇禾领府等地使用你的QQ与上家进行视频通话,同时使用孔赛赛持有的手机号码拨打上家提供的被害人号码,帮助上家与被害人进行通话,致茶晴好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被骗人民币5000元(已退赔),属情节较重。2025年01月09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查证,案发时你十七周岁,对你减轻处罚。

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你的行为已构成诈骗,公安机关将据此拟对你处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不送拘留所执行,并责令你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对拟作出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的,你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被告知人放弃依法享有的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的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单位联系人:周泽波、周旭    联系电话:0571-88951223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25号    

邮编:310030     

注:采用邮寄方式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含听证申请)的,应于邮寄的同时电话告知以上联系人,否则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你的书面材料的,视为你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含听证申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