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5-04-11 14: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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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耿慧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共计1000元(详见附件),当事人被我局终止侦查后未来领取保证金,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海峰,联系电话:0571-88083221;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武林巷55号。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5年4月11日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耿慧堤 | 411081********6665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