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5-0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2月8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起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拍摄的违法行为 |
1 | 余杭塘路紫金港路口 |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2 | 曙光路求是路口 |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
3 | 西溪路庆丰新村 |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
4 | 天目山路五常大道 |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5 | 红建街三格地路口 |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
6 | 富春路候潮东路口 |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