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5-01-21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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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智超:
经核实,你(身份证号:342625********1050)与洪超智(男,身份证号:330382********4777)存在重复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137条、第138条等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应当注销洪智超(身份证号:342625********1050)的户口登记。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
四季青派出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