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5-01-21 18: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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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平水、杨祖婉、周元灏、周芷瑄: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青荷苑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5年1月20日已将周平水、杨祖婉、周元灏、周芷瑄的户口迁至杭州市上城区庆菱路23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采荷派出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