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杭高公(交)送字〔2024〕第60003号
下列“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清单”内机动车驾驶人,在2024年期间,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依法扣留机动车。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陈光雷、韩飞2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公告清单详见附件)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
2024年09月05日
送达公安交通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清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陈光雷 | 32038219******7816 |
1 | 韩飞 | 34062119******5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