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安一男子酒后发生单方事故报警,“老老实实”把自己举报了。按照酒精浓度≥80毫克/100毫升为醉驾的标准,该男子已超标5倍,这是临安交警今年以来查处醉驾最高值。
7月4日19时08分许,临安公安分局交警於潜中队执勤交警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自己的车辆在施工路段发生了单方事故。交警随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原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出警,不曾想却遭遇了“醉驾王”!
到达现场后,交警发现一辆越野车与路边的建筑发生了刮擦,车辆前部受损,报警的男子则杵在车旁,于是,交警立即上前询问事故情况。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靠近男子与其交谈时,男子身上扑鼻而来的刺鼻酒味瞬间引起了交警的警觉。
交警立即要求男子进行了吹气酒精测试。这不测不知道,一测真是吓一跳,男子的酒精竟然含量高达356mg/100ml!远远超过了80mg/100ml的醉驾法定标准。
面对这一结果,男子矢口否认自己驾车的事实,扬言说车辆是由自己的司机驾驶的。交警对这番说辞显然不买账,为了揭开事件的真相,随即调取了沿路监控,最终发现越野车全程由该男子驾驶,而且车子开到一半男子还停下来睡了一会儿。
交警随后将该男子送往医院接受酒精血液检测,检测数值显示为402.7mg/100ml。不仅仅是酒驾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男子这惊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也让医院的医生捏了一把汗,医生表示该男子已经酒精中毒,且随时有脑溢血的危险,随即开展了一系列救治措施。
事后据男子交代,他当天一共喝了3场酒,中午2场,晚上1场。已经喝得迷迷糊糊的他选择了驾车回家,但酒精的作用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最终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幸运的是,事故并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警提醒】
酒驾害人害己,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今年以来,临安交警已经查处酒驾526起,特别是夏季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各位驾驶员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也请各位亲朋好友互相提醒监督。
【法律法规】
酒后驾驶处罚新标准是什么?
1.饮酒驾驶(20mg/100ml≤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1)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