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仍有人贪图口腹之欲,只为“野味”二字,肆意捕猎野生动物。
近日晚,桐君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桐君街道洋塘某小区的刘某(化名)家中藏有气枪。接到报警后,环食药大队增援民警詹宝华和民警蒋航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果不其然,在刘某家中发现了一把气枪,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詹宝华察觉到刘某家中藏有气枪背后,可能与非法狩猎有关。
通过进一步搜查,民警在刘某家的冰箱中发现了大量疑似野生动物,经现场清点,共发现疑似野生鸟类16只,疑似松鼠1只,以及1个疑似野生动物头部和1块疑似野生动物肉。
为了明确这些野生动物的种类,桐君派出所立即将查获的野生动物送往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这些野生动物中包括黄麂、赤腹松鼠、红嘴蓝鹊、乌鸦、山斑鸠、珠颈斑鸠等“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查,刘某从去年四、五月份开始,通过挖陷阱的方式,陆续捕获了四头黄麂,今年三、四月,他更是利用家中剩余的气枪零部件组装了一把气枪,用于狩猎,在之后的两三个月里,刘某频繁携带气枪上山,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并带回家中食用。
刘某明知狩猎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但他仍心存侥幸,以为夜间狩猎不会被人发现。
目前,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非法持有枪爆物品及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市民要爱护野生动物资源,不要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同时,也请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狩猎和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