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近年来,我省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数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极大激励了广大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力弘扬了社会正气,已成为浙江“最美现象”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大力推动见义勇为事业,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浙江大地蔚然成风,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汇聚强大正能量。
一、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意义重大
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救困、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见义勇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要让见义勇为精神在中华大地上发扬光大;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引领开创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有利于推动广大群众自觉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社会冷漠心态,压制邪气、匡扶正义,凝聚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正能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的现实需要。“一人兴善,万人可期。”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有利于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激励多元主体更加积极主动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突发灾难事件、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省域先行。
二、强化保障“呵护”平凡英雄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是英雄,但同时也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需要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优抚和善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照顾好他们,充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德者有得、勇者有荣、助人有福”的价值理念厚植社会、深入人心。——落实好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大力开展记功奖励工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不断加大记功奖励的力度和广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发现日常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凡人善举”,依法依规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兑现政策,落实就医、就学、就业等优待措施,帮助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解决现实问题。特别要积极主动开展见义勇为评烈评残和认定因公牺牲、因工死亡等工作,依法落实相关待遇,坚决防止出现“伤身又伤心、流血又流泪”现象。——弘扬好崇高精神。加大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事迹宣讲,挖掘见义勇为英雄壮举。大力宣传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关心、爱护,宣传见义勇为相关保障和奖励政策。——当好坚强后盾。发挥法治力量,强化执法司法保障,依法从快从重打击行凶报复见义勇为人员的犯罪行为,严惩诬告、陷害等抹黑见义勇为人员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大力引导广大群众旗帜鲜明抵制社会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加大舆论针砭和道德谴责力度,积极主动为见义勇为人员站台撑腰。
三、齐抓共管推进见义勇为事业
做好见义勇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担当。
——进一步发挥党委政府的统筹推动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把见义勇为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在组织体系、政策制定、资金力量等方面加强部署推动,为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进一步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委政法委要将见义勇为工作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将见义勇为工作融入网格治理、融入群防群治格局的有效途径,并在奖励宣传引导、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政法各单位要加大对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深入研究正当防卫、无因管理、紧急避险、紧急救助等与见义勇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及时制定发布指导性案例。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将见义勇为工作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奖惩。宣传、民政、人力社保、教育、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依法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引导见义勇为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主动为见义勇为人员提供帮扶救助。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见义勇为这一崇高事业中来,积极为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和关心,积极参与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大力拓展见义勇为参与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吸纳各行业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通报信息、救助帮扶、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各级公安机关要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协调职能,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见义勇为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相关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