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2-23 16: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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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村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与接处警及巡逻过程中,发现一批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这些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望该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杭州市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领取(联系单位蒋村派出所:0571-81022350/0571-81022351)。
本公告后十二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我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非涉案财物按照无主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蒋村派出所
2024年12月18日
序号 | 拾遗时间 | 拾遗物品 |
1 | 2020年8月31日 | 人民币1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