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2-12 1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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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扣押了一笔涉案款,因未能联系到涉案款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之规定,望该涉案款所有人在公告6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局领取。本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款,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1235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警官
联系号码:0571-87091067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转塘派出所
2024年12月12日
招领物品清单
编号 | 物品名称 | 特征 | 数量 | 持有人 | 日期 |
1 | 人民币 | 无 | 665元 | 辛志勇 | 2019-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