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1-01 15:49:32 阅读量:

李霞、孙喜庆: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金成花园**幢*单元***室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4年11月1日已将你们的户口迁至紫荆花路108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新派出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竞舟路228号文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0571-88984184



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1-01 15:49:32 阅读量:

李霞、孙喜庆: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金成花园**幢*单元***室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4年11月1日已将你们的户口迁至紫荆花路108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新派出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地址:竞舟路228号文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联系人:俞警官        联系电话:0571-88984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