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0-31 15:54:13 阅读量:

我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张鹏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共计2000元,当事人在西湖区人员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未来领取保证金,且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警官,联系电话:0571-852237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66号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4年10月31日


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金额

张鹏杰

130421********3376

2000元



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0-31 15:54:13 阅读量:

我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张鹏杰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共计2000元,当事人在西湖区人员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未来领取保证金,且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警官,联系电话:0571-852237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66号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4年10月31日


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金额

张鹏杰

130421********3376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