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4-10-24 17: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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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毛根等家属:
经核实,徐毛根等13人(详见名单)已经死亡,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29条、第30条、第135条等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应当注销其户口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所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依职权予以注销。
附:四季青派出所拟注销户口人员名单2024.10.24.xls
四季青派出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