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办理的马某娟被诈骗案一案(案件编号A330106700000202404****),经我局侦查核实,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1************2315(开户人:易玺尼玛,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北支行)内部份资金系马某娟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账号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冻结,冻结资金为人民币2161.79元,根据按比例返还规定,其中的2161元人民币系马某娟被诈骗案被骗款项,属于马某娟,现受害人提出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拟将621************2315账户内2161元人民币返还给受害人马某娟。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反映。
联系人:梁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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