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24-10-22 10:27:27 阅读量:

凡人善举
向他们致敬!凡人善举,彰显城市温度
挺身而出,成就平凡伟大
他们用行动诠释见义勇为精神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平民英雄他们拥有一个共同而响亮的名字
“见义勇为者”


见义勇为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是一个地区

一座城市

迸发的榜样力量

那么关于

什么是“见义勇为”

你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
哪些行为算见义勇为?

将下列行为之一,并符合“见义勇为”定义的,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是社会正义的生动体现当他人面临危险和困境时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人间大爱和责任担当同时英雄也同样需要社会爱戴与优待大张旗鼓地褒奖和优抚见义勇为人员这是一项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和意义深远的仁爱善举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

见义勇为与好人好事的区别

 

 

如何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员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举荐确认见义勇为。无申请人、举荐人的,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到见义勇为发生地调查核实、确认。

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告知见义勇为行为人享有申报的权利,并通知见义勇为确认机构。

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并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提出,一般情况不超过2年。

对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予以受理。

对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举荐人补齐证明材料;必要时,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可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申请、举荐,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评审。

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在收到申请、举荐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60日。

见义勇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下列材料,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一)见义勇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有关人民团体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证明材料;

(二)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三)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陈述、供述材料; 

(四)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证明材料。

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安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公示。

对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作出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举荐人。

申请人、举荐人对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该书面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见义勇为的奖励包括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一)通报嘉奖;(二)颁发奖金;(三)授予称号;(四)其他奖励。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应遵循什么原则?
省人民政府对在全省范围内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对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见义勇为英雄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州人民政府对在市、州范围内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对事迹较为突出的、有一定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县级人民政府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所得物质奖励需要缴税吗?
见义勇为人员所得物质奖励,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因见义勇为负伤,救治费用应由谁承担?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护理等费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加害人、责任人的,由加害人、责任人承担。
无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暂时无法找到、确认加害人、责任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一)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认定为工伤的,其相关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支付;(二)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支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护理等费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加害人、责任人的,由加害人、责任人承担。
无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暂时无法找到、确认加害人、责任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待遇等如何保障?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其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见义勇为要不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法律关于见义勇为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 

弘扬社会正气

支持见义勇为

有你  有我

汇聚向上向善力量

彰显温暖底色

一起携手并肩

 


【行业普法】关于“见义勇为”,深度解读来了→

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2024-10-22 10:27:27 阅读量:

凡人善举
向他们致敬!凡人善举,彰显城市温度
挺身而出,成就平凡伟大
他们用行动诠释见义勇为精神

他们是这个时代的平民英雄他们拥有一个共同而响亮的名字
“见义勇为者”


见义勇为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

是一个地区

一座城市

迸发的榜样力量

那么关于

什么是“见义勇为”

你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法行为。
哪些行为算见义勇为?

将下列行为之一,并符合“见义勇为”定义的,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

(四)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

见义勇为作为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是社会正义的生动体现当他人面临危险和困境时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人间大爱和责任担当同时英雄也同样需要社会爱戴与优待大张旗鼓地褒奖和优抚见义勇为人员这是一项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和意义深远的仁爱善举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高质量发展。

见义勇为与好人好事的区别

 

 

如何申报见义勇为行为?

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人员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举荐确认见义勇为。无申请人、举荐人的,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到见义勇为发生地调查核实、确认。

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时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应当告知见义勇为行为人享有申报的权利,并通知见义勇为确认机构。

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的,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并自行为发生之日起提出,一般情况不超过2年。

对事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予以受理。

对事实不清、证明材料不齐全的确认申请、举荐,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举荐人补齐证明材料;必要时,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可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的申请、举荐,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评审。

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在收到申请、举荐或者自行调查核实情况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至60日。

见义勇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下列材料,经查证属实,也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一)见义勇为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有关人民团体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证明材料;

(二)受益人、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三)违法犯罪行为人的陈述、供述材料; 

(四)其他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的证明材料。

对拟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和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确认。为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安全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保密的,可以不公示。

对不予确认为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将作出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举荐人。

申请人、举荐人对不予确认的书面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该书面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见义勇为确认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见义勇为的奖励包括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一)通报嘉奖;(二)颁发奖金;(三)授予称号;(四)其他奖励。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应遵循什么原则?
省人民政府对在全省范围内事迹特别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对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见义勇为英雄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州人民政府对在市、州范围内事迹突出、有较大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对事迹较为突出的、有一定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县级人民政府对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一定影响的见义勇为人员,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物质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所得物质奖励需要缴税吗?
见义勇为人员所得物质奖励,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因见义勇为负伤,救治费用应由谁承担?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护理等费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加害人、责任人的,由加害人、责任人承担。
无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暂时无法找到、确认加害人、责任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一)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并认定为工伤的,其相关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不在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支付;(二)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见义勇为专项基金支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护理等费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加害人、责任人的,由加害人、责任人承担。
无加害人、责任人,加害人、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暂时无法找到、确认加害人、责任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抚恤优待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待遇等如何保障?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其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见义勇为要不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法律关于见义勇为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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