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4-10-15 14: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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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赛力克江·努尔沙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2000元、收取刘敏的取保候审保证金1000元。上述两名当事人被法院判决后未来领取保证金,且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警官,联系电话:0571-88083221;
联系地址:武林巷55号。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西溪派出所
2024年10月15日
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 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赛力克江·努尔沙发 | 654222********2212 | 2000元 |
刘敏 | 420102********0338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