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杭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伤残鉴定公益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由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委托至杭州华硕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伤残鉴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基金会将需要委托鉴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在公安机关出具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复印件上加注被鉴定人的联系方式、基金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金会印章的扫描件(以下简称扫描件)发给中心;
二、中心与被鉴定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案情,并告知被鉴定人需准备的鉴定材料;
三、被鉴定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和鉴定材料来中心现场进行鉴定,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中心现场,可与中心鉴定人协商出诊。
四、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诉讼效力)出具时间:
七个工作日内(鉴定材料完整的前提下,现场鉴定之日算起)
五、基金会将扫描件的原件,在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之前送达中心;
联系电话:
华硕司法鉴定中心:15906670270;0571-86094610(前台总机,可转临床科室)
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会:0571-87280737 13516808602(严马荣)
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