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义蓬派出所在办案过程中扣押一件涉案无主物(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这件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条之规定,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钱塘区分局义蓬派出所领取(联系人:马警官,0571-82163110)。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3年3月23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钟警官
联系电话:0571- 87283034
特此公告!
涉案与非涉案财物公示清单 | ||||||
编号 | 案由 | 财物名称 | 物品特征 | 物品数量 | 处置单位 | 备注 |
1 | 盗窃案 | 黑色外套 | 黑色,领口白色标签:XL(13)、170/92A,左内侧白色标签:YG21QT097 | 1件 |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义蓬派出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