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仕峰(身份证号码5135221978****203X):
你于2021年07月06日实施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行为,被本机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扣留号牌为闽CJG025的小型轿车,现场民警向你出具了335106330011219编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求你15日内到本机构(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凌云支路)接受处理,但你至今未接受处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通知你(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补办相应手续),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上述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
联系电话: 0571- 86498160 ,联系人: 郑警官、史警官
单位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凌云支路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