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汾口派出所也来了一位特殊的“儿童”,过了一个难忘的儿童节。
6月1日晚,汾口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说是在汾口镇云林村的一条小路上发现了一只“猫头鹰”。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见它就忍不住笑了,“怎么可以这么萌、这么可爱”。
小家伙也是一点不认生,民警伸手靠近他也没过大反应。带回所里后,睁得溜圆的两只金黄眼睛,呆萌得瞅着闻讯而来的值班大厅的民辅警,顿时收获一波粉丝。
民警将其放入准备好的纸盒里,对其进行简单检查,并未发现这只幼崽身上有外伤。考虑到小家伙可能在野外待了许久,肚子饿了。民警特意从食堂找了鸡胸肉,切成小条喂给它。小家伙刚开始还有戒心,瞅着大家围着它,就是不吃,等到大家散开才开始进食了。同时,民警也联系林业部门寻求帮助。
次日早八点,经林业部门确认,“小萌物”系一只野生斑点鸺鹠,音同“休留”,俗称小猫头鹰、留鸟。别看它体型小,呆萌呆萌的,它可是妥妥的夜行猛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人员说,可能最近天气转热,鸟类繁衍、活动频繁,小家伙的飞行技能不成熟回不了家。
随后,民警和林业人员带至湿地公园进行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