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警官真是太谢谢了,感谢你还原事情的真相。”4月7日上午,叶女士特地赶到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三中队,为民警余霞军送上一面写有“为民解忧显真情 匡扶正义扬警威”的锦旗。
事情发生在2022年3月18日20时许,当事人叶女士驾驶小轿车从文昌出发回千岛湖家中,在行驶到千岛湖高铁站高架桥“Y”型路口交会时,与程先生驾驶的大型旅游客车发生了刮擦,发生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即双方拨打了报警电话,淳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三中队民警余霞军立即前往处置事故。
到达现场后,余霞军发现是叶女士的小轿车右侧车头和程先生驾驶的大型旅游客车的左后侧车身发生刮擦,事故现场和追尾事故的情况十分相似。
当时程先生也认为是叶女士的车子追尾了他的车,情绪有些激动说道:“肯定是她的车子追尾了我,她应该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要赔偿我修理费。”一口咬定就是叶女士的全责。叶女士却觉得很冤枉,自己的车子在路上正常行驶,怎么可能追尾。但是基于现场情况,叶女士也觉得自己要负事故全部责任,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有多年处置交通事故经验的余霞军认为这起事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方面是二人为了不阻碍交通,把车子往边上挪动了,不是事故第一现场,另一方面是两车刮擦的部位和常见的追尾事故有些不太一样。本着“澄清事实、还原真相”的态度,余霞军决定将二人带回三中队进一步了解情况。
通过查看高空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后,余霞军发现是程先生驾驶的大客车提前驶入导流线,才导致事故发生的。在视频证据和进一步追问下,程先生终于说出实情,原来是程先生在驾驶过程中,自己没有注意观察,导致两辆车发生刮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