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反有组织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省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对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提出建议;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落地执行展开研讨。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刑侦、交警等相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记分管理,科学调整了记分分值,强化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了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对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会议强调,公安机关作为法律规章的具体执行部门,与公安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法规,是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的“必修课”,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切实提升法律施行效果。要深入组织学习,分层分级开展针对性、系统化的专业学习培训,刑侦、交警等执法警种更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全面学习到位、掌握到位。要严格实施落地,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要及时用好、发挥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教育、引导作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要广泛开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开展对外宣传普法,提升群众知晓度,推进严格执法与全面守法共同发力、共同促进。
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