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22-02-28 16: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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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胡超、刘强见义勇为行为通报表扬的决定
胡超,男,汉族,2000年10月出生,湖南岳阳人,现住海南,海南海警。
刘强,男,汉族,1996年12月出生,广西玉林人,现住海南,海南海警。
2020年12月6日14时许,来杭游玩的胡超、刘强路过朝辉桥的时看到一女子跨过护栏跳入运河,两人见此情景立即赶往河边利用自己所学知识与赶来的群众一起将轻生女子救上岸。
胡超、刘强同志的事迹经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公安分局调查核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为表彰胡超、刘强同志在有人跳水轻生的时候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将人救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会研究决定:给予胡超、刘强同志通报表扬,并发放一次性慰问金各2000元。希望保持勇为精神,继续发扬善为、智为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