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21-05-21 1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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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刚打我的屁股,这是家暴,已经造成轻伤,我要爸妈赔偿我的肉体损失和精神损失。”
5月17日,大同镇的小京报警称被家暴。民警望着小京求助的眼神以及旁边父母亲无奈的表情,心中满满的纠结。该如何告知一个年仅13岁小朋友,打两下屁股不会构成轻伤呢?民警考虑了一会,告诉小朋友:“你把裤子脱下来给我看看,我给你拍个照片,然后进行验伤,如果构成轻伤,我就把你爸妈带去坐牢。但是以后再也没人给你买好吃的东西吃了。”小朋友在好吃的食物与肉体、精神损失间衡量良久,最终放弃“追究”其父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