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淳安县公安局
时间:2020-06-24 08: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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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汾口所交通警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姜家镇电动车销售店开展检查和安全宣教工作。
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检查了各销售店营业资格及店内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销售情况,要求各门店理性销售,主动提醒购买者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区别及购买需要注意的事项。最后民警还在各门店醒目处张贴提示牌并给电动摩托车挂上红绸带,确保每位购买者正确区分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安心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