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6日上午,怒气冲冲的王女士来到乾潭派出所“和为贵”调解室反映,其婆婆汪某在3月19日与下包村村干部谢某发生纠纷后被打,产生医药费两千余元。王女士要求这两天就给予解决,否则就认为派出所不作为。 面对情绪激动激动的王女士,我和罗荣照一边及时对王女士进行安抚,一边了解详细情况。2019年3月19日,王女士的婆婆汪某拿着市档案馆提供的自留山权属证明,赶到村干部谢某家里要求补偿其因配水工程被征用的大约8000元左右的赔偿款。谢某说:“你的资料先放在这里做账,等下一批一起支付给你。”70多岁的汪婆婆没有听清谢光通的解释,认为谢光通欺负她家,因为其他家都发钱了,这是故意刁难她家。于是就破口大骂,谢某听了一生气,就将已经接过来的资料甩给汪婆婆,掉落在地,这更引爆了汪婆婆心急火燎的脾气!便指着谢光通破口大骂,谢光通随手一甩,碰到了汪婆婆指着的手,汪婆婆脚下不稳,就坐倒在了地上,汪婆婆按以往的性子就在地上摸爬滚打,哭爹喊娘,引来了村民和邻居。随后村民报了警,也通知了村书记,本着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当时民警要求汪婆婆去医院检查,但是直到深夜,其一直不愿意来派出所处置了。当晚,民警左等右等接到了下包村警钱春桃的电话,其表示:“汪某的伤势不重,其女婿和谢某已经协商好了,医药费会垫付的,不需要公安处置。”恰逢当时新冠病毒疫情期间,这件事情也就这么处理了。 了解这一情况之后,罗荣照安抚好王女士,让她先回家,表示会尽快帮助解决。26日下午,雷厉风行的罗荣照就叫上我一起去了下包村,通过对村书记、村主任、村警钱春桃及谢某本人的谈话基本弄清了事实情况。为慎重起见,我和罗荣照一商量,决定让汪婆婆第二天来派出所“和为贵”,以笔录谈话的形式进行调查,以防止当事人的反复无常。27日上午,我们对汪婆婆进行简短的询问,明确事实经过,期间汪婆婆的儿子提出了种种疑问,但我要求他们自己提交情况说明时,其又不愿意写,上午的调解暂告一段落。下午,汪婆婆和儿子儿媳、女婿再次来到了调解室,谈话比上午似乎顺利了很多,双方当事人的表述基本一致。事后我告诉他们,自留地权属资料拿给谢光通做账,到时会统一给付补偿款的。 5月28日一早,我和罗荣照就来到了下包村,找到了村警钱春桃和村干部谢某,要求该付的钱立即支付,又找到了村书记再次进行了沟通,要求村里酌情对谢某的情况给予关注,得到满意的答案。来到了汪婆婆的家,听说我们来了,汪婆婆和儿子儿媳非常愉悦地从田间劳作的地头赶了回来,告诉我们权属证明已经给了谢某,不久就会拿到补偿款,并表示只要谢某支付医药费即可。随后罗荣照将1660元医药费给到对方的手上,我们得到了汪婆婆一家人由衷地感谢! 此事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第澄其源,何忧不简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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