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歌谣传唱了一代又一代,然而在建德有人捡到了钱,还?还是不还?她们的心里已经默默有了答案。
12月15日,新安江派出所接到了辖区群众刘阿姨(化名)的报警电话称,她刚从银行取出的钱丢了。 新安江派出所民警马上联系了报警人刘阿姨。原来,在15日的早上10点多钟,刘阿姨在沧滩路口的农商银行取了3000元钱。刘阿姨从银行取完钱后,急匆匆的就把钱夹在存折里,一起放在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 但是在回去的路上,刘阿姨发现装钱的塑料袋破了,里面的3000元和存折都不见了,这可急坏了刘阿姨,这3000元可是给老伴交住院费的钱,刘阿姨返回沿途寻找无果后立即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了银行周边的视频监控回放,通过视频回放民警发现刘阿姨从银行走出来的时候钱还是在塑料袋里面,当刘阿姨走到一家药店门口的时候,钱突然从塑料袋里面掉了出来,然而刘阿姨全然不知。这时候,从药店走出3个人看见了掉在地上的钱,其中一人转身叫了几声提醒刘阿姨,但是刘阿姨戴着头盔浑然没有听见。短短几秒钟之内,她们迅速将钱捡了起来,嘀咕了几秒钟后就把那位提醒刘阿姨的人拉走了。 民警通过视频发现其中捡走钱的一个人没有戴口罩,视频里清晰的显示出她的样貌。当民警确定了她的身份联系她却怎么也打不通电话。民警只能联系她的丈夫。 ——“你好,你是王某(化名)的丈夫吗?我是新安江派出所民警,刚才你妻子在药店门口捡到3000元钱,我们联系不上她,你能不能联系你妻子将钱还给失主。” ——“这是捡的,又不是偷来抢来的。” ——“这3000元是失主拿去给她老伴交住院费的,人家不容易的。” 这时,民警听见电话那头传出一个女性的声音:“我们也不确定是谁掉的,我们只是暂时保管下。”民警立刻抓住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利害关系,最后王某同意把钱还给了刘阿姨,并向民警表示歉意。 当天中午,刘阿姨从新安江派出所领回自己的钱,见到钱和存折都未少时,她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虽然这件事过程有点曲折,但最终钱物归原主,还是要给王某知错就改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