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19-11-28 15:30:04 阅读量:

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全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执法培训,全市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数据

(略).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始终把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抓好《杭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对事关全市公安工作,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确保作出的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正当、过程公开透明。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公安立法、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参与诉讼、提供新法专题培训等。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110余名。2017年11月,市局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11名,其中大学教授、法学专家3名,公检法和政府法制部门专家5名,社会律师3名。继2015年聘请法律顾问以来,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制定了《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客运汽车治安安全检查规则》等地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改革工作,指导PTU参与部分交通执法改革论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供个案服务,有力地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加强市局机关合同管理。今年市局订立的行政机关合同共1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签订和履行并及时报送备案。

(二)加强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

认真做好《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的修订工作。目前《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提交市人大第一次审议。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从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今年,市局起草并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组织局属各单位对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或转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是否存在与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以及其他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情形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22件,提出“建议废止”意见5条,“建议修改”意见1条,目前正在市政府审批中。此外,对以市公安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2件,因与新规定冲突而失效的1件,清理结果已按要求公开发布,有效促进了全局制度建设质量的提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厅执法办案系统、以执法记录仪和办案区视频监控为载体,全要素、全流程记录接处警、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审批决定等关键环节,实时记录违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场所的活动情况,可视化还原整个执法过程,切实增强广大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树立在受监督状态下开展工作的“新常态”,有效维护当事人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提升执法的公信力。2017年5月,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上执法办案的通知》,明确了接处警信息管理、案件办理、文书制作、案卷材料上传、网上组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系统留下痕迹,有效堵塞案件“体外循环”的漏洞。

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在去年全面完善警察叔叔APP、全面推广行政许可公开、执法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工作。一年来,累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42468条、行政复议决定357件、案件基本信息52741条、案件进程信息91844条,以短信形式主动推送涉案信息35206条,有力促进同案同罚、类案同处。此外,还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受立案中心等办公场所,公开受理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的举报电话,与司法、律协建立起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强化信息交流互通和投诉处理,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倒逼如实受案、依法立案、快速办案。此外,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全市公安机关采用公开处理模式办理的行政案件共计398起,开具说理性法律文书810份,不仅促进了行政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也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1月,市局制定出台《杭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以市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行政执法事项承办部门将拟作出的决定及证据、依据等材料报送市局法制支队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今年,市局经法制审核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共154起。

(四)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继续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2017年10月,重新修订《杭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范》,从全市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有关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中聘请,切实对公安机关和警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8月,制定出台《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若干规定》,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推行部门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未因舆情回应不及时而发生重大舆论事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加强内部监督。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聚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执法突出问题、不良执法习惯等,实现对公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办案全程全面管控。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开展11次执法质量考评,其中,实地检查4次、网上巡查4次、案卷评查3次。实地检查各分、县(市)局96个派出所2240起接处警的受立案、调查取证及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等情况(其中检查接处警视音频960起,未破案件480起),64个派出所19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流转情况以及320起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网上巡查48个派出所9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流转情况以及416起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等;采用“监控、系统、案卷”三位一体的评查方式,评查了16个分、县(市)局办理的512起刑事、行政案件质量,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及128起案件的搜查、检查等执法环节视音频记录情况,有效确保了全市执法质量稳中有升。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质证、听证相结合,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解决实质问题,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结果(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也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与此同时,注重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实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在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同时,也对办案人起到了提示督促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全市16个公安分、县(市)局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公安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办公室,每个基层派出所均在办公场所建立了调解室并配备了专职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受理矛盾纠纷106424起,其中通过警调衔接机制成功调解10842起,市局直属的交通治安分局、地铁分局共办理调解案件8起。

(六)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

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一级带动一级、一级抓一级,积极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活动,全局3425名在职民警、41名市管干部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并顺利通过考试。

加强民警执法培训。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法制大讲堂、法制沙龙、出席旁听庭审、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以“点单化”课程、案例化教学、视频化呈现等紧贴实战的方式,分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10月底,市局举办了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干部和法制员业务培训班,各分、县(市)局法制干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以及市局各执法部门法制干部共180人参加培训。整场培训为期一周,培训内容突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既有法学专家深度解读法律法规、解答司法难题,又有政法系统内部专家讲解规范执法、系统应用等实战技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以考促学。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测试,今年市局共组织开展了四次执法能力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包括分、县(市)局常务副局长、政委,各级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员、执法民警等,共计983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5月份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我市共计4000余名民警参加考试,时任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和部分市局领导也在其列;鼓励民警积极参加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在11月份开展的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中,我市考点共计3496名民警参考。进一步在全局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目标,有效促进了民警专业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17年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民警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的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执法管理制度、措施的推行力、执行力不够,收效慢且不明显;四是行政复议的效能仍待提高,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力争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更大的跨越。

 

杭州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4日

 



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19-11-28 15:30:04 阅读量:

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全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重点,不断优化依法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执法培训,全市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数据

(略).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始终把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抓好《杭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对事关全市公安工作,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确保作出的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正当、过程公开透明。

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公安立法、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参与诉讼、提供新法专题培训等。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聘请法律顾问110余名。2017年11月,市局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11名,其中大学教授、法学专家3名,公检法和政府法制部门专家5名,社会律师3名。继2015年聘请法律顾问以来,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制定了《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客运汽车治安安全检查规则》等地方立法项目,积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改革工作,指导PTU参与部分交通执法改革论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供个案服务,有力地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合同管理办法》,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加强市局机关合同管理。今年市局订立的行政机关合同共1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签订和履行并及时报送备案。

(二)加强公安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

认真做好《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的修订工作。目前《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已完成起草工作并提交市人大第一次审议。

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从制定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今年,市局起草并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1件。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组织局属各单位对由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或转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围绕是否存在与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以及其他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情形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22件,提出“建议废止”意见5条,“建议修改”意见1条,目前正在市政府审批中。此外,对以市公安局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2件,因与新规定冲突而失效的1件,清理结果已按要求公开发布,有效促进了全局制度建设质量的提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依托省厅执法办案系统、以执法记录仪和办案区视频监控为载体,全要素、全流程记录接处警、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审批决定等关键环节,实时记录违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场所的活动情况,可视化还原整个执法过程,切实增强广大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树立在受监督状态下开展工作的“新常态”,有效维护当事人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提升执法的公信力。2017年5月,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上执法办案的通知》,明确了接处警信息管理、案件办理、文书制作、案卷材料上传、网上组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系统留下痕迹,有效堵塞案件“体外循环”的漏洞。

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在去年全面完善警察叔叔APP、全面推广行政许可公开、执法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工作。一年来,累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42468条、行政复议决定357件、案件基本信息52741条、案件进程信息91844条,以短信形式主动推送涉案信息35206条,有力促进同案同罚、类案同处。此外,还在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受立案中心等办公场所,公开受理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的举报电话,与司法、律协建立起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强化信息交流互通和投诉处理,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倒逼如实受案、依法立案、快速办案。此外,积极推进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全市公安机关采用公开处理模式办理的行政案件共计398起,开具说理性法律文书810份,不仅促进了行政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也在一定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1月,市局制定出台《杭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以市局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行政执法事项承办部门将拟作出的决定及证据、依据等材料报送市局法制支队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决定。今年,市局经法制审核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共154起。

(四)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继续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2017年10月,重新修订《杭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工作规范》,从全市范围内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有关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中聘请,切实对公安机关和警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8月,制定出台《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的若干规定》,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推行部门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未因舆情回应不及时而发生重大舆论事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加强内部监督。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以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聚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执法突出问题、不良执法习惯等,实现对公安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和行政执法办案全程全面管控。今年以来,市局共组织开展11次执法质量考评,其中,实地检查4次、网上巡查4次、案卷评查3次。实地检查各分、县(市)局96个派出所2240起接处警的受立案、调查取证及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等情况(其中检查接处警视音频960起,未破案件480起),64个派出所19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流转情况以及320起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网上巡查48个派出所9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流转情况以及416起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等;采用“监控、系统、案卷”三位一体的评查方式,评查了16个分、县(市)局办理的512起刑事、行政案件质量,执法办案系统应用及128起案件的搜查、检查等执法环节视音频记录情况,有效确保了全市执法质量稳中有升。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质证、听证相结合,查清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解决实质问题,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结果(复议决定)网上公开,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影响力,也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与此同时,注重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实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在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的同时,也对办案人起到了提示督促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全市16个公安分、县(市)局均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公安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办公室,每个基层派出所均在办公场所建立了调解室并配备了专职调解员。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受理矛盾纠纷106424起,其中通过警调衔接机制成功调解10842起,市局直属的交通治安分局、地铁分局共办理调解案件8起。

(六)加强执法主体履职能力建设

持续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一级带动一级、一级抓一级,积极参加公务员网上学法活动,全局3425名在职民警、41名市管干部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并顺利通过考试。

加强民警执法培训。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法制大讲堂、法制沙龙、出席旁听庭审、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以“点单化”课程、案例化教学、视频化呈现等紧贴实战的方式,分层面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10月底,市局举办了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干部和法制员业务培训班,各分、县(市)局法制干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以及市局各执法部门法制干部共180人参加培训。整场培训为期一周,培训内容突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既有法学专家深度解读法律法规、解答司法难题,又有政法系统内部专家讲解规范执法、系统应用等实战技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以考促学。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测试,今年市局共组织开展了四次执法能力素质测试,测试对象包括分、县(市)局常务副局长、政委,各级办案单位负责人,法制员、执法民警等,共计983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5月份开展的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我市共计4000余名民警参加考试,时任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徐加爱和部分市局领导也在其列;鼓励民警积极参加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在11月份开展的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中,我市考点共计3496名民警参考。进一步在全局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目标,有效促进了民警专业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17年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民警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二是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的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执法管理制度、措施的推行力、执行力不够,收效慢且不明显;四是行政复议的效能仍待提高,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力争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更大的跨越。

 

杭州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