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龙,男,汉族,江西省抚州市人,1987年12月出生,家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太阳镇邓家村4组77号,现系杭州之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暂住本市潮王路290号。
2015年5月2日凌晨2时许,邓文龙驾驶出租车在本市凤起路营运,行至麒麟街口时,有一男子招手上车,告知要去乌镇。行驶中,该人拿出很多零钱要求调换,引起了邓文龙的怀疑。途中该人又要求下车,并欲乘上另一辆出租车,邓文龙以种种借口将该男子拉回到自己的车上,并将车驶入九堡客运站文晖出租车治安管理服务站接受检查。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毛文浩确系当日凌晨凤起路415号全家便利店行凶抢劫作案人员,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邓文龙同志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勇敢机智抓获犯罪嫌疑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贡献。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本会研究决定,授予邓文龙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发给奖金叁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