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杭州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发布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52条。从信息类别看,政策法规类17条,规划计划类6条,办事事项类1条,资金信息类17条,业务信息类2条,工作信息类5条,人事信息类4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发布信息,规范指南和目录编排体系,将统一的框架设计与公安业务职能相结合。在上年度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及工作人员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除市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框架外,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2014年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6003条,其中警方要闻140条,警方公告267条,警务资讯207条,新闻发布131条。积极开展各类互动应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承办了1期建言献策、2期网上调查和2期网上接待室,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的政府信息继续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网站;②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③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④新闻发布会;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⑥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中心;⑦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

(三)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继续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市局保密办又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情况良好,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的目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全部已按期办理完毕。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执法办案、房屋拆迁、户籍政策、交通法规、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收到的申请回复中,“同意公开”的3件,免予公开数30件。在30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件,不属于本局公开16件,“信息不存在”2件;告知需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书面专门向我局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还需加强,基层公安的信息公开意识有等提高。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和研究,强化专业素养,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