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5-002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29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码: | 杭公办提〔2025〕75号 |
胡震宇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随机动车信号左转行驶的建议》(编号:217)收悉。我局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非机动车交叉口交通组织方式论证分析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非机动车通过交叉口的方式分为:与机动车同流线、与行人同流线和单独放行三种形式。其中,与机动车同流线指非机动车随机动车信号一同左转,左转需过街一次(简称“一次过街”),是杭州目前普遍采取的通行模式;与行人同流线指非机动车随行人一同过街,左转需过街两次(简称“二次过街”),即您建议采取的通行模式;非机动车单独放行仅适用于少部分特殊路口,如机动车禁止左转的路口等。“一次过街”和“二次过街”两种模式分析对比如下:
表1 非机动车交叉口交通组织形式对比分析
比较维度 | “一次过街” | “二次过街” |
安全性能 |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一同左转,存在非机动车通行空间被挤压的风险。 |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在交叉口内部的冲突显著减少。 |
过街距离 | 斜穿路口,距离最短。 | 需分两段过街,距离较长。 |
等灯次数 | 左转过街一次,等待一个灯次。 | 左转过街两次,可能需等待两个灯次。 |
信控策略 | 适宜采取直行、左转分离的信号控制策略。 | 适宜采取各进口道轮放的信号控制策略。 |
过街习惯 | 斜穿是最短路径,符合骑行者的直觉和期望 | 不符骑行者直觉,需通过宣传引导与严格执法推行。 |
空间需求 | 无须设置非机动车等待区、过街通道等设施,最节约空间资源。 | 需根据非机动车流量设置非机动车等待区和过街通道,空间资源占用多。 |
总体来看,“一次过街”模式具有过街距离短、等灯次数少的特点,契合非机动车骑行者的骑行习惯和期望,同时能有效节约交叉口的空间资源;而“二次过街”模式能有效减少交叉口内部的机非冲突,但其过街距离较长、等灯次数较多,不符合骑行者的驾驶习惯,且需额外设置非机动车等候区和过街通道,对空间资源的需求较高。
二、相关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实施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的建议
当前,杭州市域范围共有信号控制交叉口7811个,其中主城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景区)2313个,县市区5498个。主城区信控路口中约70%为主主、主次、主支交叉口,30%为支小道路交叉口。基于杭州交叉口特征和交通运行状况,对非机动车“二次过街”的适用性分析如下。
一是杭州现有交叉口采用“一次过街”模式设计,推行“二次过街”需对大量交叉口进行空间调整、扩容及交通改造。杭州现有交叉口普遍按照“一次过街”模式设置,未预留非机动车等候区及过街通道的设置空间。若要推行“二次过街”,不仅涉及对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等交通设施的调整和优化,还涉及对现有交叉口的空间调整、扩容及交通改造,实施成本较高。按照每辆非机动车占地2米×0.6米(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准尺寸)计算,单一信号周期内每增加一辆过街非机动车,便需相应设置1.2平方米的非机动车等候空间。以高峰时段单一信号周期、各进口方向均有20辆过街非机动车保守估算,路口内需划分约100平方米额外等候空间供非机动车停放。若交叉口内部空间不足,还将涉及侵占周边用地,实施难度较大。
二是非机动车“二次过街”与杭州的机动车信号控制需求不匹配,非机动车左转等灯时间长,通行效率低。各进口道轮流放行(即路口四个方向依次启亮绿灯,每次仅放行一个方向)是最适合“二次过街”的信号控制模式。在此模式下,左转非机动车一次过街后,无需长时等待即可再次过街。然而,轮流放行时,每个进口方向均单独占用整个路口的通行时间,导致信号周期显著延长,机动车延误大幅增加。特别是对于机动车直行和左转需求差异大的路口,轮流放行会造成时空资源的严重浪费。为满足机动车通行需求,杭州多数路口采用直行左转分离的信号控制模式(即先放南北直行,再放南北左转,东西方向以此类推),采取非机动车“二次过街”将导致骑行者一次过街后需等待一个完整的左转相位才能再次过街,单次左转至少等待20至30秒。
三是非机动车“二次过街”与骑行者的骑行习惯和心理期望相悖且执法及管理难度较大。追求更短的通行距离和更快的通行时间是出行者的普遍心理诉求,相较“一次过街”,“二次过街”增加了过街距离,延长了等灯时间,难以获得骑行者的广泛认同和积极配合。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存在寻求捷径、违规穿越的风险。
四是杭州非机动车交通需求大,推行“二次过街”将增加非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冲突风险。非机动车是杭州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2024年,杭州全市常住人口达1262.4万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700万辆,平均每1.8人即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出行需求大。若采取“二次过街”交通组织形式,一方面非机动车与行人将混行,共用同一等待区,并且部分车辆借道人行横道通行,导致行人通行空间被挤占,增加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冲突风险;另一方面,部分非机动车按顺时针方向逆流向通行,非机动车之间的对冲风险较高。
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组织设计,方能更有效地满足改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提升运行效率的整体需求。经综合考虑杭州交通运行状况及道路实际条件,我局认为禁止电动自行车随机动车信号左转的举措宜在部分路口先行试点,但目前尚不具备全面推广实施的条件。
(二)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宣传教育的建议
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群体作为交通安全宣教的重点对象,持续深化源头管理,创新宣教模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销售源头宣传引导。积极联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纳入车驾管宣教网络单位2673家),将交通安全宣传前置。在消费者购车环节,通过销售人员引导、播放警示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初次安全提示。
二是嵌入车驾管业务环节。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等关键业务办理阶段,系统化植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牌即宣教的方式,确保新购车辆驾驶人在合法上路前接受基础安全知识教育。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上牌伴随式宣教已覆盖32.3万余人次。
三是拓展共治单位覆盖范围。将大量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物业、环卫、外卖快递站点等单位纳入交通安全“共治宣教”体系,通过专职宣教警力上门走访服务,推动单位引导电动自行车出行员工使用“智安通”系统进行常态化、便捷化的线上交通安全自主学习,提升宣教的覆盖面和针对性。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和4.9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宣教共治,今年以来,吸附227万余电动自行车出行群体开展340.7万余次自主宣。
四是深化重点主题宣传教育。围绕节假日出行、恶劣天气、夜间出行等高风险场景,针对性开展“春季夜间老年电动自行车出行群体安全防范”等主题活动,并通过融媒体平台(短视频、海报、推文等)精准推送相关安全提示和警示案例,其中包含大量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的指引。今年以来已开展相关主题活动388场,制作发布专题宣传内容28期。
(三)关于严格执法监管的建议
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公安交管部门聚焦电动自行车治理难点,通过强化路面精准查处、深化现场宣教拦截、严打非法改装源头“三箭齐发”,持续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强化路面违法查处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已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共计68.7万余次,其中未佩戴头盔占比44.0%,闯红灯占比39.3%,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占比7.4%。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公安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伤人事故频发的TOP10路口实施“定点严管”,每月10日研判上月闯红灯伤人事故高发TOP10路口,由所属大队组织相关中队对事故和违法多发时段开展“定点严管”。
二是开展路面违法拦截宣教。在路面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或处理交通事故时,通过警察叔叔APP对违法或事故当事人开展视频宣教,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规则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已拦截宣教114.32万余次。
三是强化非法改装源头治理。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将打击销售商、维修商等非法改装源头作为工作重点。在常规处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致商家一封信等多种手段,全方位推进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已对涉及非法加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40家商家进行了处罚。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实地考察和调研学习。组织人员赴上海、宁波等地实地考察非机动车“二次过街”路口,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杭州实际,进一步论证非机动车“二次过街”模式的适配性与可行性,形成具体可落地的实施方案。
二是开展试点研究和应用推广。在部分内部空间充裕、非机动车流量适中、机非冲突明显的交叉口,试点推行非机动车“二次过街”模式,跟踪评估实际运行效果,视情推广至全市符合设置条件的其他交叉口。
三是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和严管整治。公安交管部门将宣管并举,持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非机动车安全教育行动,不断强化对违法、事故高发路口的监管力度,着力塑造更为规范、更为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9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唐骥
联系电话:1358818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