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5-002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4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码: |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黄明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倡导高速公路让出超车道的建议》(政协提案26号)收悉。该建议对完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政策、改进通行秩序、促进事故预防具有重要意义。经调查研究并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交通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建议。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中,对车辆通行作出分道行驶的规定,其中高速公路主要以速度为标准划分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快速车道具备超车道功能)。例如,《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用速度倒推车型划分车道,明确小型载客汽车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右侧车道行驶。
针对实际交通管理中个别车辆在快速车道长时间以低于规定最低车速行驶时,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科技设备抓拍,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认定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
同时,针对高速公路混合交通、货车占比高的情况,我省高速公路自2011年起实施“客货分道”管理措施。目前,我市15条高速公路中,除杭长(宜)、练杭、千黄、杭州绕城北线和南线等二车道路段根据规范不实施分车道分车型限速外,其它路段均按规范要求实施分车道车型限速及客货分道措施。“客货分道”措施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高速公路的行车秩序,提高了通行效率,也有效减少了交通事故,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实施。
对于提案中所提的长期占用超车道的驾车行为,我局一直保持严管态势,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今年以来,通过科技抓拍设备和非现场处罚方式,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违法1330起。但受道路流量大、个别司机安全驾驶意识不足等因素影响,此类违法仍时有发生。下步,我局将根据具体的路段情况,依托测速仪器、卡口系统、货车管理平台等,加大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低速行驶车辆的实时提醒和查处力度。
二、关于“强化驾考培训与教育”的建议。高速公路文明安全驾驶内容,已纳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科目一”“科目三”考试。下步,我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加强驾考培训与教育。一是开设专项课程。依托杭州市安全教育学校,每周开设高速公路“超车道文明驾驶”培训课程,增强驾驶员的文明驾驶意识。二是强化线上理论培训。按照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增加高速公路超车道礼让的内容,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超车道使用、安全规范超车等方面的教学培训。三是丰富线下教学。通过真实案例、宣教视频、法律条文解读等多元方式,展现高速公路行驶中不文明驾驶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和危害。
三、关于“加强交通文明教育宣传”的建议。我局将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让出超车道”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专题活动。发起“让出超车道”话题讨论活动,分享文明驾驶经验,推动形成高速公路文明行车新风尚。二是强化阵地宣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平安驿站等场所,通过设立宣传展架、悬挂主题横幅、循环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传递“让出超车道”安全驾驶理念。三是强化路面宣传。利用沿线可变情报板,滚动播放“请勿长时间低速占用超车道”等提示标语,强化驾驶员文明行车意识。四是强化媒体宣传。依托媒体宣传矩阵,推出图文海报、创意短视频、警示教育片等宣传内容,推广“规范使用超车道”理念。
四、关于“健全监督举报机制”的建议。我局将依托“警察叔叔APP”,研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时间占据超车道低速行驶等违法的举报功能,持续拓展举报途径,发动全社会参与监督。
感谢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