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5-002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12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码: |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宋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涉企经济类犯罪(以职务侵占罪为例)预防和惩治的建议》(政协提案87号)收悉。感谢您百忙之中提出的建设性意见。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也与当前我们的工作方向契合。经会同市司法局认真调查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优化涉企宣防。市公安局积极响应省市党委政府专精特新版建设方案等重大部署,响应省厅“安企共富”工作体系建设,对接省证监局、市工商联等行政部门和省期货业、证券业等行业协会,针对在杭商会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家等群体,提出针对性防范建议,惠及在杭商会80余个,成员企业500余家。主动对接浙江大学等开设MBA、EMBA课程的专业院校,建立“警+校”助企刑事风险防范联建机制,集中培训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4家高校MBA、EMBA专业企业高管,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依托“5.15”宣传日、“110”警察节等载体,组织涉企培训870余场,惠及企业2110余家。市司法局指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涉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严打侵企犯罪。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聚焦犯罪打击主业主责,高度重视涉企经济类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围绕企业内部贪腐、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严打侵企犯罪,相继开展“护航”“清澜”等专项行动,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深入排查和经营服装、轻纺领域合同诈骗案件线索;破获全省首起金融借贷领域“AB贷”合同诈骗案件。
三、规范涉企执法。我市公安经侦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加强日常执法监督与管理。特别是今年以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针对涉企账户冻结、跨省执法办案、涉企“积案”清理等工作。有效清理涉企积案,加快案件侦办,主动整治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今年以来,清理涉企积案400余起;杜绝趋利性执法和涉企账户冻结“四超”问题,持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四、优化受立案程序。我市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受立案机制优化调整。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陆续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实施细则》《浙江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案管工作规范》《公安机关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辖规定》《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接报案中心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也参与了《全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的制定并针对常见的经济犯罪罪名拟定了报案指引,有效提高受立案工作质效。去年以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公行受贿等常见侵企案件受理数、立案数、移送起诉数同比增加32.39%、38.51%、33.13%。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打击、推进深化受立案改革、做强涉企法律宣防服务等方面持续深化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健全公检法联席会商机制,通过高效协作有效打击涉企职务类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进一步深化受立案改革,高质量落实接报案、立案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现象;三是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会同市司法局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编印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和学法读本,优化完善企业防侵害指引和企业涉案风险防范指引,帮助企业打好“预防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杭州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