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5-08-13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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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亨亭、俞小花、潘海刚:
因潘亨亭、俞小花、潘海刚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3幢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5年8月12日已将潘亨亭、俞小花、潘海刚的户口迁至杭州市上城区梵天寺路54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南星派出所
2025年8月13日
联系地址:杭州上城区洋泮路85号南星派出所户籍室
联系电话:0571-86081748(转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