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分局
时间:2025-07-22 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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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日常办理案件工作中退还取保候审金(详见附件),当事人至今未来领取,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虞警官,联系电话:0571-85229395;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130号。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5年7月22日
附:
无主涉案物品认领清单
姓名 | 物品特征 | 物品数量 |
付佐峰 | 保证金 | 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