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5-04-02 17: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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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力明:
因房屋产权人要求(你)将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定安名都的户口迁出,根据《浙江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拟依职权办理户口迁出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直接迁至四宜路61号。本公告期限为10日。
清波派出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