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一些人为牟取暴利,动起了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歪脑筋,殊不知此举无异于在身边埋下“不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桐庐公安连续破获两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约540箱,共计近6000千克。
案件一
12月5日,分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辖区一民宅内可能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获此线索后,民警立即对该民宅开展突击检查,只见屋内堆满了“大吉大利”、“亿万富翁”等各类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竟多达335箱,总重约4742千克,这些烟花爆竹储存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且周边都是居民房,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当事人毛某经营着一家副食品零售店,想着过年烟花爆竹需求量大可以借此赚一笔,于是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囤积大量烟花爆竹用于售卖。目前,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12月17日,桐庐公安依法对毛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
近日,瑶琳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有农户家中竟存放着多箱烟花爆竹,经清点,现场共查获烟花爆竹205箱又217只,总重量超过2177公斤!目前,桐庐公安已依法对当事人余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