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转塘派出所在办理案件与接处警巡逻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均未找到这些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条之规定,望该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西湖区分局转塘派出所领取。
本公告后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联系单位:转塘派出所
联系电话:0571-87091067 卢警官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1235
特此公告!
招领物品清单
编号 | 物品名称 | 特征 | 数量 | 持有人 | 日期 |
1 | 自行车 | 两轮,白色,带有蓝色花纹,有车篮,女式 | 1 | 苏成述 | 2016-04-12 |
2 | 自行车 | 两轮,黑色,印有“GRAPHIS”字样,轮胎较细 | 1 | 鲁技福 | 2016-04-12 |
3 | 自行车 | 两轮,黑色,印有“BMW”字样,轮胎较粗 | 1 | 鲁技福 | 2016-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