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4-0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4-09-0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5期)
发布日期:2024-09-06 17:0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13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九州路普庆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

梅灵北路双峰路西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双峰路梅灵北路北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

灵隐路灵溪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

灵溪南路灵隐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6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4-0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4-09-0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5期)
发布日期:2024-09-06 17:0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13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九州路普庆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

梅灵北路双峰路西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

双峰路梅灵北路北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

灵隐路灵溪南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

灵溪南路灵隐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