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4-003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杭公交明发〔2024〕159号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我支队对2024年8月份未收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详见附件),予以公告作废。查询电话:96345、12123。
特此公告。
附件:1.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清单
2.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作废清单
3.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清单
4.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作废清单
5.机动车注销行驶证未收回作废清单
6.机动车行驶证旧证未收回作废清单
7.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清单
8.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清单
9.机动车强制报废牌证公告作废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