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4-002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4-08-30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4期)
发布日期:2024-08-3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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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9月6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拍摄的违法行为 |
1 | 灵竺路飞来峰停车场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2 | 梅灵南路小牙坞北口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30日